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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

发布时间:2021-07-08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

一、临时用电手续应如何办理
   (1)临时用电手续办理与正式用电手续办理是一样的。
   (2)单位申请的携带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《营业执照》及加盖有单位公章的用电申请,到本区域供电营业厅办理报装手续。

二、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
    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十二条    对基建工地、农田水利、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,可供给临时电源。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,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,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,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。
   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,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,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。如需改为正式用电,应按新装用电办理。
   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,供电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,架设临时电源供电。架设临时电源所需的工程费用和应付的电费,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从救灾经费中拨付。  
   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,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。